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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积极探索构建城乡居民健康保障
一体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体系

来源:省编办市县处 庆阳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7-06-02

 庆阳市是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确定的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17个试点城市之一,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医改工作任务要求,庆阳市围绕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在机构编制方面先创先试、大胆探索,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制度基础上,将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管理、业务经办、信息服务相近度高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纳入整合范围,努力实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构建城乡居民健康保障“一体化”管理体系和“一站式”服务体系。

 推进职责整合,明确责任主体。将人社部门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改革、基金管理和经办职责,卫计部门的新农合管理经办职责,财政部门的医保基金支出管理职责,发改(物价)部门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职责全部予以整合,统一由新组建的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承担。为强化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监控,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将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和费用结算职责一并整合。对职责整合后各部门间的职责权限进行了合理界定,确保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工作责任主体清晰、职能衔接顺畅。

 推进机构整合,综合设置机构。按照“统一名称、统一建制、统一职责配备”的原则,将市、县两级原单独设置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生育保险管理经办机构和药品采购配送机构全部撤并整合到同级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实行所有涉及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工作由一个机构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全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机构设置统一化。

 推进队伍整合,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在不新增编制、不新增财政供养人员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对各涉改部门单位原有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管理、业务经办人员编制全部划转新成立的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压缩管理岗位,充实业务岗位,实行“一人多岗、综合设岗”,对非涉密、非重点关键岗位,通过公益性岗位、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工作人员。

 推进资金市级统筹整合,理顺体制机制。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为核心,围绕统一待遇政策、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和就医结算等重点,探索提出了全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工作市县一体化运行的方向性意见,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工作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同时,积极探索通过信息系统将医疗救助、大病统筹与医疗保障相互对接,信息共享。

                                              (编辑: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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