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这一核心,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在清权放权上求实效、在强化监管上求创新、在改进服务上求提升,不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量质并重,加大放权力度
一是持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围绕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审批事项,加大清理取消力度。今年以来,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8项。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级分12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1159项,减幅67.5%。2015年底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堵住了变相审批的偏门。通过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主动向社会、向基层放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发展动力。
二是调整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我省将企业投资省级备案权限全部下放给市州;除国务院明确要求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跨市州项目和极少数特别重大项目外,其余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全部下放市州或省直行业部门;2015年将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1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下放市县审批。对国道、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调整,明确发改、交通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推动重大项目落地生根。取消了银行贷款承诺、融资意向书、资金信用证明等18项前置手续,进一步简化项目报建手续,压缩审批环节和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通过大力放权和简化环节,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
三是细化商事制度改革措施。调整下放企业登记、名称核准权限,强化属地管辖,开通运行“企业名称自主查询系统”,促进注册登记服务便利化,全面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自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省新增市场主体69.63万户,翻了近一番;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从业人员达416.7万人,比2010年增加239.21万人。对市场主体的“松绑”也让非公经济蓬勃发展,截至“十二五”末,全省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达到125万户,比“十一五”末增长105%;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从38.1%提高到47.6%,创下历史最高水平。
四是开展收费清理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取消、停征和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取消、停征、免征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了铁路护路联防费、文物保护维护费等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8项。从2016年2月1日起,全省停止向社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3.8亿元。
二、改善政府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全面建立“四张清单”。抓住“清权、放权、确权、晒权、制权”五个关键环节,对政府部门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摸清了底数,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结合财政资金管理和精准扶贫工作实际,还增设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扶贫清单”,2015年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四张清单”的全覆盖。其中权责清单公布了省政府38个部门行政权力3723项、责任事项20259项、追责情形25574条。权责清单的公布,有效地规避各部门之间交叉扯皮的事项,进一步厘清省市县政府之间的职责关系,有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主动搭建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府服务体系,对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名称、标识、场地、行政审批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统一规范,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和8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政务服务大厅,85%的乡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站点。大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统一公开办理,省级35个部门31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府政务大厅,实现一个窗口服务、一站式审批,为群众办事提供更为便捷便利的平台。
三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从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出发,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目前,已完成公安、卫计等18个部门323条政务基础信息资源目录的发布工作,汇聚了省工商、卫生计生、人社、公安等8个部门相关政务信息,初步建成了共建共享的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和监管信息库,其中人口库数据2320万条、法人库约233万条、电子证照库约351万条、监管信息库约20万条。
三、着眼便民高效,规范审批行为
一是优化公开审批流程。结合权责清单建设工作,制定了行政审批办理标准化流程,编制了服务指南,规范了审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等内容,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同时,实行减要件、减程序、减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措施,办结时限普遍缩短30%以上。全面梳理公布了省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59项,逐项编制了办事指南,坚决砍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最大程度便民。
二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制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对省政府各部门与行政审批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进行了清理规范,分4批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7项,强化中介服务行为监管。
三是严肃纪律防止变相审批。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约束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甘肃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甘肃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四、注重放管结合,严防管理真空
一是严格监管措施。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后,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权责统一;对已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通过制定行业从业标准、开展抽查和加大行政问责等办法,防止管理脱节。出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公开“一单、两库、一细则”,市场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初步形成。
二是创新监管体制。探索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在嘉峪关市开展统一市场监管改革试点,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部门整合,加强了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在定西市开展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下移执法重心。
三是推行信用监管。按照“建、联、集、用”要求,建成运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截止目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累计公示信息1525万条,其中异常名录信息79万条,检查抽查信息4.9万条;已累计公示案件信息3866件,公示率为96.65%。
(编辑:董璟)